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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南昌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2009—2010学年,各学院(系)学生党组织和广大学生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积极服务学校、学院(系)的中心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学生党员。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增强学生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工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南昌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并评选一批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员和十佳学生党员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工作
各学院(系)根据党的十七大新修订《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和《南昌大学学生党建工作细则》提出的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五大途径(五带头),在学生党员中广泛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通过党员个人查、民主议、组织评,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评出努力方向,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党员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具体评议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自我总结阶段(5月10日—5月16日)
每位学生党员要对照党十七大新修订的《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和《南昌大学学生党建工作细则》提出的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五大途径(五带头),按照科学发展、健康成才的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总结一年来本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自我评议,并写出书面总结。
(二)民主评议阶段(5月17日—5月23日)
各学院(系)学生党支部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员民主评议,进一步明确党员的努力方向。
(三)支部提出评议意见阶段(5月24日—5月30日)
各学院(系)学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自查、民主评议的情况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进行评议,并提出初步的评议结果,报学院(系)学生党总支审查。
(四)学生党总支审查,学院(系)党委审批阶段(5月31日-6月6日)
各学院(系)学生党总支要对本、专科生学生党支部报来的初步评议结果认真审查,评议结果报学院(系)党委审批;研究生学生党支部对每个学生党员的初步评议结果直接报学院(系)党委审批。学院(系)党委最终确定每位学生党员的评议结果。
(五)评议结果
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评为“优秀”的学生党员比例原则上为本学院(系)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20%;对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党员,学院(系)要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组织宣传科备案。
二、评优工作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学生党支部: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学生党支部。
2、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从事学生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包括各学院(系)党委、学生党总支、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各学院(系)党委、学生党总支党务秘书)。
3、优秀学生党员和十佳学生党员标兵: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条件
(1)能坚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年级)团结进步、科学发展;
(2)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方法创新,效果显著;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有健全的党建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强。党内制度健全,落实措施得力;民主氛围好,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比例高,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多。
(4)所在班级(年级)学风优良、和谐平安。
2、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事业高于一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事业心、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3)围绕学校、学院(系)的中心工作、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有特色的工作,成绩突出。
3、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现象;
(3)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本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四年级要求通过国家英语四级(专科生、艺术类和体育类学生要求过国家英语三级);
(4)密切联系、团结和服务同学,积极反映学生动态和同学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所在寝室遵守校规校纪好,在本学年的星级寝室评比中,两学期均在四星级以上(含四星)。
(5)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创新意识,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推动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生的科学发展、健康成长,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4、十佳学生党员标兵评选条件
申报人在满足优秀党员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典型事迹,是优秀党员的楷模;
(2)在本学年两学期均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3)本学年所在寝室获过“昌大之星——特色寝室”称号或在星级寝室评比中至少获过一次五星级寝室(文明寝室);
(4)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系)具体评选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员”按照附件1所分配名额,由各学院(系)组织评选,报学工委审批。并将《评选登记表》(附件2、3、4)纸制版和评选汇总结果(纸制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于6月7日前交组织宣传科;“先进学生党支部”需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十佳学生党员标兵”由个人申报,学院(系)党委推荐,学工委评审。每学院(系)各推荐1名(国防生直属党支部推荐1名),并将《十佳学生党员标兵申报推荐表》(附件5)、书面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于6月7日前交组织宣传科。
3、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评优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推荐和材料准备等工作;要把评选的过程作为树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学生党员学典型、赶先进,积极投身于和谐校园建设中,使评优活动真正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附件:
1. 南昌大学2009—2010学年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员名额分配表
2. 南昌大学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登记表
3. 南昌大学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评选登记表
4. 南昌大学优秀学生党员评选登记表
5. 南昌大学十佳学生党员标兵申报推荐表

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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