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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集体学习《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综治办的通知精神,学院于3月26日下午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专题会,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文祥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及教职工参加。

    会上,李文祥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安全工作实际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关系重大,学院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形成学习贯彻《实施细则》的浓厚氛围。

    卢忠萍院长就如何落实贯彻《实施细则》提出如下要求:一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事故无小事,要把学院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二要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对学院办公场所、网络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学生宿舍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三要敢于扛起安全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四要从严落实安全问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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