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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咨询和决策依据,使教育廉政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近日,教育部社科司、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65号),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要着眼于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注重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措施、预防机制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出发,从教育系统发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注重指导性和应用性。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基地的高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项目类别栏填写“教育廉政理论研究”。
  3、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限报2个项目。若有多个项目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申报。
  4、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提高申报质量。
5、申报材料:
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匿名评审表(b表)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印制,左册装订。同时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邓江锋办公邮箱。
6、校内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江锋 彭洁 联系电话:3969115

附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社科处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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