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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64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社政处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本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相关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进行选题申报。
3、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
4、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6、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提高申报质量。
3、申请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4、申报材料
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申请书统一用a4纸印制,左册装订。同时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邓江锋办公邮箱。
5、校内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成果要求
1、一类课题要求:2010年底,课题组须提交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报组织实施单位。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和咨询报告、音像软件。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大众化特点,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2、二类课题要求:2010年底,课题组提交1—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报组织实施单位。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课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大众化特点和推广价值,能够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

联系人:邓江锋 彭洁 联系电话:396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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