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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63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社政处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6—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要求研究课题就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切忌空泛抽象。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在研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政、党建、稳定、网络)委托研究项目负责人;
  (5)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请评审书》。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第3页“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改为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3、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1个项目的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4、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提高申报质量。
5、申报材料:
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申请书统一用a4纸印制,左册装订。同时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邓江锋办公邮箱。
6、校内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江锋 彭洁 联系电话:3969115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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