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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15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社政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7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者须按照填表说明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规定每个学校申报不得超过1项,请各相关单位从严把握申报质量,每个申报单位限推荐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申报。
4.申报材料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8份,并附电子版;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
5.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四、申报截止日期
校内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邓江锋 联系电话:83969115 15979103606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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