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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10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与资助额度
1、课题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课题指南》进行申报,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自拟题目。
2、本次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申请评审书》。
3、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4、申报材料:
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匿名评审表(b表)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印制。同时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邓江锋办公邮箱。
5、校内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完成时间、成果形式和要求
1、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最终成果不少于2篇论文(含2篇)。
2、所有论文须在学术期刊或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发表时须标明课题来源。
3、课题组应于2011年5月20日前向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报送2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将择优组编《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理论研究专集》。
联系人:邓江锋 彭洁 联系电话:3969115
附件:1、《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课题指南》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申请评审书》

社会科学处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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