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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56号),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战略目标,针对当前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1.课题分为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大课题资助经费50-80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7万元。
2.重大课题要求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标进行课题设计论证;一般课题可以围绕课题指南规定相关范围和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题目。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重大课题完成时间为3年,最终成果为《学术规范和学科方法论研究丛书》和其它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一般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研究成果为2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咨询报告。所有课题应为教育部(社科司)工作简报、专家建议、成果摘报或学风委工作简报提供至少1份稿件。
2.课题研究完成后应办理结项手续,同时报送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含采纳证明)。重大课题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在成果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风,对国内外学术规范现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一定研究基础并有相关研究成果。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 ,然后点击右边“项目申报系统→”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下载《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书》中要求填写的各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常用速查”中查询。
3.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限报2个项目。若有多个项目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申报。
  4.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提高申报质量。
5.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匿名评审表(b表)5份,单独装订。《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印制,左册装订。同时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邓江锋办公邮箱。
6.校内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邓江锋 联系电话:3969115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课题指南

社科处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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