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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人才需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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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岗位条件说明:

   1、一般应具有高水平院校、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备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且第一学历要求具有高水平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各学习阶段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有海外学习或研究背景一年以上人员优先录用,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2、博士年龄:人文社会科学要求在35周岁以下,正高要求4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学科方向带头人的任职资格

  现就职于海外知名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者,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等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近5年在国际国内著名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或省级重要的教学、科研奖项;或国家级重点学科各方向的带头人,或教育部及其它部(委)科研平台的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的主要负责人,或教育部创新团队各方向的带头人;或主持国家级的重要科技项目、文化建设工程项目者,或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


  三、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待遇

  1、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确定是否提供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面议。

  2、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万元(海外博士5万)。

  3、分八年支付住房补贴15万元(海外博士20万)(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

  4、夫妻双方同为博士,其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合并计算,为正常值的1.5倍;科研启动费分别计算。

  5、已具有博士后经历且科研业绩突出者,可享受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副教授;如三年后未能晋级,则回到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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