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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118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社政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5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者须按照填表说明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3、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规定我校的推荐申报数为2项。请各申报单位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每个申报单位限推荐1项。
  4、请各单位将拟推荐项目的申请书及书稿各1份于2010年6月28日之前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反馈评审结果。
  5、通过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申报者须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制作并报送如下材料: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及电子文本;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
  6、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四、申报截止日期
  校内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邓江锋 联系电话: 3969115 2930490


附件:1、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4、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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