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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55号),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紧密结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推进教育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实践相适应、与教育发展重要步骤相一致、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相配套。要着眼于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出发,从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注重实用性。今年要坚持改革创新,重点围绕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同时要关注已开展研究的有关课题,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 ,然后点击右边“项目申报系统→”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下载《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书》中要求填写的各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常用速查”中查询。
3.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限报2个项目。若有多个项目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申报。
  4.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提高申报质量。
5.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匿名评审表(b表)5份,单独装订。《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印制,左册装订。同时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邓江锋办公邮箱。
6.校内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邓江锋 联系电话:3969115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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