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页栏目»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年南昌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20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11年南昌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表彰名额
  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 10名。同时择优推荐参加第七届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各学院可推荐1-2名(医学院2-3名)教师到学校参加评选。

  2、评选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2、 其他条件依照《第七届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附件一)。
  
  3、“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4、评选步骤与方法
  (1)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择优遴选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
  (2)请各学院于年4月25日上午10:00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逾期不受理):①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附件二)及授课“网上评教”结果(教务处可提供);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三);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四),一式5份,含1份原件;④申报教师教学基本情况表(附件五);⑤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附件六);⑥候选人的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推荐参评省教学名师奖者必须提供,录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教务处承担);⑦个人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需用文件袋一人一袋装好,并在袋子上贴推荐表的封面。全部材料电子版请事先发送到龚兰oa信箱。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是激发高校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4月18日下午才收到教育厅相关文件,时间紧,任务重,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抓紧时间,组织申报工作。

  教学改革与建设科联系人:龚兰,电话:0791-3969096。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相关附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