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页栏目»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字[2011]31号),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学科分类
1.评奖范围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2.成果类型及学科分类
此次评奖,以(一)学术著作类;(二)论文类;(三)应用对策研究类;(四)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见附件3)。
二、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各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集中受理本单位的成果申报,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所有申报成果,申报时须报送以下符合规范的材料:
1.《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a4纸双面印制)一式7份。
2.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一式6份(论文仅报送复印件,原件经社科处审后退回。论文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3.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著作类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需装订成册6份(格式见附件6),论文类申报材料须按论文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6份(格式见附件7)。
5.凡申报参评材料(成果及附件材料),其中一份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照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优秀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
2.根据通知要求,每项申报参评成果须交纳申报费100元。
3.《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由各单位填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邓江锋办公邮箱。
4.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学会部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5.校内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 6月2日(学校申报材料的上报日期为6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邓江锋 联系电话:3969115
附件:3. 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
4. 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5. 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
6. 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附件材料

相关附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