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就业指导

研究生就业指导答疑

问:办理《就业推荐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毕业生下载并如实填写《就业推荐表》的相关信息之后将其打印出来(注意:不能手写),前往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再至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中心)就业管理科(办公地址:学工楼六栋407;办公电话:83969995;联系人:王老师、廖老师)盖章。

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用人单位(乙方)一栏:1、单位全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或18位,不能出现符号或空格等非数字和字母的其他内容)、单位地址、单位邮箱、单位性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需填写完整。2、档案接收单位一栏,名称和详细地址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若已经在乙方聘用或录用意见一栏盖章,则此处不需盖章),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需填写完整。

用人单位(乙方)聘用或录用意见一栏:1、无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如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仅需在“乙方(用人单位)聘用或录用意见”一栏盖本单位行政公章或人事单位公章,如单位将毕业生档案统一寄存当地人才市场的需在档案接收单位处加盖人才市场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章;2、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如大型国企、政府机关、医院等)无需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只需在人力资源(或人事)部门签章处加盖公章,但医院除需在“乙方(用人单位)聘用或录用意见”一栏盖本单位行政公章或人事单位公章外,仍需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栏处加盖公章;学生进入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等城市需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提供函件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栏处加盖公章方可派遣。

特别说明:协议书上任意信息修改均需加盖公章。

问:毕业生与原单位解约后如何申请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答:毕业生与原单位协商好解约事宜并拿到《解约函》后,下载并如实填写《协议书申请表》。经解约单位填写意见后,带上原三方、《解约函》、《协议书申请表》前往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再至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中心)就业管理科(办公地址:学工楼六栋407;办公电话:83969995;联系人:王老师、廖老师)盖章办理相关申请手续,解约流程一般需要七个工作日。

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毕业研究生须本着诚信原则,下载并如实填写《协议书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前往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再至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中心)就业管理科(办公地址:学工楼六栋407;办公电话:83969995;联系人:王老师、廖老师)盖章办理遗失补办手续,遗失声明时间一般为一个月。若学生出现不诚信行为,引发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同于劳动合同吗?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也不能替代劳动合同。此类就业协议书一般由教育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其依据是1989年原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1997年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其作用在于: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派遣、毕业生将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尤其是在就业协议中就服务期、违约金等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权利义务内容的约定,应在日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予以认可。如毕业生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未根据预约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视为对预约的违反,必须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的效力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报到,其使命就已完成。其关键在于,毕业生必须凭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为避免学校、用人单位“反悔”而造成的损害,可事先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

问:何为“报到证”?

答:“报到证”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是毕业生办理档案存转、党团组织关系和户籍转移、毕业生落户、用人单位办理入编、工资和社保等手续的依据。在毕业两年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毕业生(在职定向委培、升学、灵活就业除外),未申请过“报到证”者,原则上均可申请,毕业超过两年后,不能再申请办理。“报到证”有效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毕业生需在有效期内领取并持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报到。“报到证”的签发分为三类,分别是签发到就业单位、签发到人才服务机构、签发到生源所在地。

问:如何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处咨询相关就业问题?

答:就业管理科——工作范围:就业手续办理、档案查询、困难帮扶、就业政策咨询;电话:0791-83969995;邮箱:ncujyglk@163.com;办公地点:学工楼(6栋)407室。

就业市场科——工作范围:用人单位接洽、就业信息发布、招聘宣讲、就业市场拓展;电话:0791-83969994/694;邮箱:ncuzjcjyk@163.com;办公地点:学工楼(6栋)409室。

就业指导科——工作范围:就业指导、就业咨询、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电话:0791-83969992;办公地点:学工楼(6栋)410室。

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网址:http://jy.ncu.edu.cn;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

问:毕业以后报到证派回了生源地,现在签了工作需要报到证改派,需要回学校改派吗?

答:不需要回学校,可直接到省就业办一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0791-88556969。另外,记得带上以下几个材料: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到证原件;4.接收函或三方协议(若为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接收函必须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天津市由教育委员会开具);5.若他人代办,则还需出具委托书。如还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中心)就业管理科:0791-83969995。

问:毕业生求职就业可以关注哪些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答:可关注的网站: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http://jy.ncu.edu.cn);高校人才网(http://www.gaoxiaojob.com/);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http://www.jxjob.net/);新职业(https://www.ncss.org.cn/);江西人才网(http://www.jxrcw.com/)等

可关注的微信公众号:“NCU就业在线”、“江西微就业”以及辅导员、事业单位考试类相关微信公众号,如:“高校人才网V”、“江西事业编考试”、“高校辅导员行政岗招聘”、“辅导员招聘”等。

相关附件

TOP